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职务发明共同发明

职务发明共同发明

职务发明共同发明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10-31 16:34:39 已帮助25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职务发明共同发明

职务发明指的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般来说,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单位所有,不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

共同发明则是由两个及以上的人合作达成的发明创造。

若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发明人。

共同发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依据合作时的约定来确定,若无约定,一般按照各自贡献大小合理分配权益并承担义务。

当出现职务和共同发明的交叉情形时,必须仔细分辨各自的角色、贡献以及相关单位的投入等因素,以此来明确权利归属等法律关系,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避免因法律关系不清晰而引发的纠纷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