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核心行为当属出票。
出票就是出票人签署票据并把它交给收款人的行为。
此行为包含两个关键步骤:其一,作成票据,也就是出票人依照法定的样式来制作票据,在票据上准确记载法定的事项,然后进行签章;其二,交付票据,即将制作好的票据交付给他人,让其占有。
出票行为具有创造票据的重要作用,它是诸如背书、承兑、保证等其他票据行为的前提与基础。
当出票行为顺利完成后,出票人便需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比如在汇票的情形中,出票人要对该汇票的承兑和付款提供担保。
其他的票据行为都是在出票行为所构建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之上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