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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伤害法院侦退

团伙伤害法院侦退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10-31 16:34:36 已帮助16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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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伤害法院侦退

首先,“侦退”通常指的是侦查机关把案件退回以便补充侦查

在团伙伤害这类案件中,出现“侦退”往往是由于证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从检察院的立场出发,倘若觉得公安机关移送过来准备审查起诉的团伙伤害案件,其证据不够充足、事实不够清晰,亦或是有其他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就会将案件退还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进一步去收集和固定证据,像对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补充相关证据,对团伙成员的分工以及各自作用等情况做更深入的调查核实等。

对于犯罪嫌疑人这一方而言,要是存在超期羁押违法的情况,就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等合法权益。

而对于被害人一方,要时刻关注案件补充侦查的进展情况,这样才能确保自身在民事赔偿等方面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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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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