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智力残疾者通常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放弃继承行为中,他们往往无法独立作出决定。
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会做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事,像放弃本应属于被代理人的继承权益这种行为,除非该行为能让被代理人纯获利益,或者与被代理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也可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不过,他们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放弃继承通常不属于这两类情况,所以他们不能自行放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