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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辨认笔录的质证

证人辨认笔录的质证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10-31 16:33:52 已帮助18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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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辨认笔录的质证

证人辨认笔录的质证可从多方面着手:在辨认主体方面,需考察辨认人是否具备辨认能力,像其生理、心理状态是否对辨认准确性构成影响。

若辨认人处于疲劳、疾病等不良状态,可能影响辨认结果。

辨认程序上,要查看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比如辨认前不能让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以免其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也不能有给辨认人暗示等违规行为,否则会导致辨认结果不真实。

辨认对象方面,数量需符合规定。

如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照片数量应达到法定标准,过少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嫌疑人特征,影响辨认准确性。

辨认笔录制作方面,要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不能有遗漏。

同时,必须具备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字等形式要件,若缺失这些,会影响笔录的法律效力

一旦这些方面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可向法庭提出异议,要求排除或降低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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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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