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从侦查机关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一天起,犯罪嫌疑人就具备了委托辩护人(其中包含律师)的权利。
要是遭遇行政拘留,被处罚人的亲属以及朋友能够在既定的会见时间内前去会见,并且不存在对律师会见时间的限制。
然而,倘若是刑事拘留的情况,侦查机关需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后的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不过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这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得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等合法权益,促使司法程序能够依法、公正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