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时宅基地的登记名字情况各异。
倘若宅基地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并登记于其名下,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其名字也无需进行变更登记。
然而,要是在婚后取得的宅基地,就可能牵扯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倘若双方达成一致,决定让宅基地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需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像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需明确宅基地的归属)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这类相关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的登记管理有着很强的地域性规定,所以具体的操作事宜还得参照当地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