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暗中撤回,就构成了抽逃出资,像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把出资转走就是常见方式。
而变相抽逃出资更为隐蔽,借助关联交易,以不合理价格买卖公司资产,让资金悄无声息地流出公司,从而严重损害公司的权益。
若有股东出现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的情况,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公司债权人也有权利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这类股东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经济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