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的路途期间,倘若遭遇非本人主要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亦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事故而受到伤害,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这里所说的“上下班途中”涵盖了合理的时间以及合理的路线。
就好比正常上下班所走的直接路线,又或者是由于一些合理的缘由,像顺路去买菜(只要没有过度偏离正常路线)的间接路线等情况,都属于“上下班途中”的范畴。
倘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所导致的,那么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职工需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让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此认定书是认定工伤的关键依据之一。
它能够清晰地划分事故责任,为后续工伤认定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