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保全财产的分配有着明确规则。
当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无担保物权时,依据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受偿。
倘若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而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也无担保物权,那就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然而,要是存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情形,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便能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分配保全财产。
不过,具体的分配事宜必须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