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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倒卖文物罪具备的4个方面

构成倒卖文物罪具备的4个方面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11-21 17:27:51 已帮助26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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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倒卖文物罪具备的4个方面

倒卖文物罪的构成需具备以下四个方面:在主体方面,它属于一般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构成此罪。

主观方面,必须是以牟利为目的。

也就是说,行为人要有通过倒卖文物来获取利益的想法。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这意味着这种行为对国家对文物的管理秩序造成了损害。

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且情节严重

所谓倒卖,就是为了牟利而出售或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这里的倒卖对象仅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像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等。

只有当这四个方面同时满足时,才能够构成倒卖文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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