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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由谁来举证

刑事自诉案件由谁来举证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10-31 16:31:43 已帮助17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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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由谁来举证

在刑事自诉案件里,举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是自诉人

自诉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用以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这涵盖了证明犯罪行为确实发生、被告人实施了该行为以及该行为符合相关罪名构成要件等多个方面。

就好比在侮辱诽谤罪的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得拿出像书面诽谤材料、证人证言这类能够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的证据。

然而,倘若被告人提出反诉,那么对于反诉所涉及的事实,被告人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刑事自诉案件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普遍原则。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院虽可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但这只是一种补充性的手段,绝不能替代自诉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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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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