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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11-21 16:04:26 已帮助15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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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主要有这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重婚,意思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跟其他人去结婚

因为这种情况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规定,所以后面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第二种是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些亲属是不能结婚的。

要是有这样的亲属关系还结了婚,那这个婚姻就是无效的。

第三种是没到法定婚龄,男生得年满二十二周岁,女生得年满二十周岁才行。

要是没达到这个法定年龄就去登记结婚了,那这个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得注意哈,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赚到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去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

对于因为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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