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涉及多类材料。
证据材料至关重要,像书证能以文字形式提供证据,物证则是实实在在的物品,视听资料能通过声音或影像来佐证。
这些材料需按特定顺序整理并编号,制作详细的证据清单,明确标注证据来源以及其要证明的目的,以此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或答辩主张。
诉讼文书也不可忽视,起诉状要准确、完整地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状同样如此。
若有证人,准备好证人名单,注明其联系方式和拟证明的事项,方便庭审时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身份证明文件必不可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能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
同时,若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提前整理出来,庭审时能更精准地引用,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