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为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底是不是工伤,或者算不算视同工伤,进行定性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要是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满意,那得先申请行政复议。
只有当工伤认定的结论已经生效了,并且经过行政诉讼之后,那个认定还是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之类的,劳动者这时候才可以拿着这个争议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所以,通常情况下,没认定工伤的话,得先按照法定的程序去寻求行政救济,可不能直接就进到仲裁程序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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