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了钱认购公司股份,然而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方面,却被记载成是他人的那类投资者。
在权利方面,其一,他们享有投资收益权,能够依据自己实际的出资比例,堂而皇之地获取公司盈利分配的权益。
其二,在特定条件下,他们拥有显名化的权利,倘若经过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同意,就可以向公司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等事宜,进而摇身一变成为显名股东。
在义务方面,其一,他们必须承担实际出资的责任,得按照与显名股东等事先约定好的,按时且足额地缴纳出资。
其二,要是因为隐名股东出资不实在等状况,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