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这样规定的哈。
要是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式去组织残疾人,或者那些还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去乞讨,那就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得处罚金。
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就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也要处罚金。
这罪所侵犯的,一方面是社会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就是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得把它和一般的组织乞讨行为区分开来,因为这个罪必须得是以暴力、胁迫这些手段作为构成的要件。
要是只是单纯地组织别人去乞讨,但是没有使用暴力、胁迫之类的手段,通常是不会构成这个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