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出现了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所以不太适合在监狱或者拘役所这些地方去执行刑罚,就暂时先不把他们关押起来,放在社会上,然后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改造,这是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
要是这个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之前就已经死了,那暂予监外执行的这个程序就得终止。
为啥?因为暂予监外执行的前提,是这个罪犯还有可能活下去,并且需要在监外执行刑罚来适应他的特殊情况。
一旦这个罪犯死了,那这个前提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
总而言之,就是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之前就死了,那么相关的监外执行程序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终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