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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前死亡

暂予监外执行前死亡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11-18 17:25:24 已帮助2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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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前死亡

暂予监外执行,说的就是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因为出现了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所以不太适合在监狱或者拘役所这些地方去执行刑罚,就暂时先不把他们关押起来,放在社会上,然后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改造,这是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

要是这个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之前就已经死了,那暂予监外执行的这个程序就得终止。

为啥?因为暂予监外执行的前提,是这个罪犯还有可能活下去,并且需要在监外执行刑罚来适应他的特殊情况。

一旦这个罪犯死了,那这个前提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

总而言之,就是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之前就死了,那么相关的监外执行程序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终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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