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说,某种行为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根本不需要真的出现具体的危险结果,就能判定犯罪成立。
就好比危险驾驶罪吧,只要在道路上喝得醉醺醺地开着机动车,那就算是犯罪,不管到底有没有真的发生交通事故之类的具体危险结果。
这种犯罪类型,特别注重行为本身的危险性,主要就是为了提前把那些具有很高危险性的行为给管起来,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其他重要的法益。
它的认定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客观,一般只要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就可以推断出存在抽象的危险。
不过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具体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达到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那种抽象危险程度,那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好好判断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