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有一些常见原因会让人们需要回避。
一方面,要是和案件的当事人有亲属关系,那就可能会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就像法官是被告人的配偶那样,这肯定不太好。
另一方面,要是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就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偏向某一方,比如说律师之前给被害人的竞争对手提供过很重要的法律服务,那他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就可能会有私心。
还有,要是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的交往,那肯定会影响他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这样就不公平。
另外,如果在本案中之前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等角色,因为已经在之前的诉讼里参与过这个案件,就很难再保持中立。
总之,回避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这样才能让司法审判合法、公平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