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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

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10-31 15:24:07 已帮助26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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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

离婚协议未处理的财产,自离婚后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就这些财产的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倘若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订补充协议,此补充协议与原离婚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倘若协商无果,其中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像《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以及分割原则等,仔细查明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诉讼期间,双方必须提供与财产相关的证据,比如财产的出处、购置的时间、具体价值等证据,以此来支撑自己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主张。

这样能确保法院在处理未处理的离婚财产时,有充分的依据和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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