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例外情况,即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只能执行其个人财产,不能牵扯到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执行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循法定的执行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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