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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有劳动合同

我与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有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11-22 09:22:00 已帮助240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与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有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其实挺复杂的嘞。

总公司分公司在法律层面上,一般都被当作不一样的法律主体

要是你跟总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通常来讲,像工作地点、岗位之类的相关事儿,就得以这份合同为准。

要是分公司来管理和指挥你,要是遇到劳动纠纷这类情况,那就得综合考虑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因素。

要是你跟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得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义务,比如说给你发工资、提供劳动条件之类的。

不过要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等方面有一定的控制和影响,那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总公司也可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到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这一块,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你可以把具体的情况详细地给我说说,这样我就能更准确地给你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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