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优先受让权,就是当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约定不太清楚的时候。
要是单位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上起了争议,其中一方想要变更权利归属,那得在变更之前通知对方。
对方要是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没回复,就相当于同意变更。
要是对方在一个月内回复了,并且不同意变更,那人民法院就会判决驳回变更请求。
要是双方在通知到达后的一个月内都没回复,可其中一方又起诉要求变更权利归属,那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决变更的。
这个权利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单位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让职务发明能够更好地转化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