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过程中的财产保全极为重要,它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在申请方面,当事人若要在仲裁前进行财产保全,就得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而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时,由仲裁委员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把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
同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担保,申请就会被裁定驳回。
法院接到申请后,倘若情况紧急,务必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应立刻开始执行。
最后,当仲裁裁决生效后,倘若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决内容,通过财产保全所冻结或扣押的财产就能用于执行裁决所确定的申请人权益,这样就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