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证券类
犯罪,是指《
刑法》第三章第四节涉及的
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关于证券类
经济犯罪的
判刑标准,《刑法》并没有直接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
刑罚,而是规定为:“
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将刑罚引证为第180条第1款的刑罚,即犯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