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遗漏被告诉讼时效中断

遗漏被告诉讼时效中断

遗漏被告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10-31 15:04:48 已帮助29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漏被告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其期间进行时,因特定法定事由出现,已过时效期间失效,此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若遗漏被告致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存争议,需先考量遗漏被告与原告诉求的直接关联及是否符合时效中断法定情形,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

若确定属于时效中断情况,就得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有有效的通知对方履行义务的函件,且该函件中包含对所有相关义务人的要求等。

诉讼中,当对方以时效抗辩且法院初步认定有时效问题时,应积极主张并论证遗漏被告不影响诉讼时效中断这一事实,同时要出示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