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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的原始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涵盖以下这些:生产方面,凭借人的辛勤劳作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获取该财产的所有权,这是通过自身努力创造价值并获得归属的途径。

先占呢,是以拥有所有权的意愿,抢先于他人占有那些无主的动产,从而取得其所有权,就像采摘无主的野果一样。

添附包含附合、混合和加工。

附合是不同所有者的物结合在一起,难以分离或者分离不符合经济原则;混合是不同所有者的动产相互混杂,难以辨别;加工则是在他人的物品上附加自己有价值的劳动。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把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倘若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秉持善意,那么受让人就能依法获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还有拾得遗失物(在特定条件下),通常需要归还给失主,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取得所有权。

以及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在一定条件下)等情况。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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