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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仅在上班时间出现肚子疼的情况通常不算工伤。
工伤的界定是劳动者在进行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相关的行为时,遭受到不良因素的伤害以及患上职业病。
肚子疼有可能是诸多个人身体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像是自身原本就有的疾病、饮食方面出现问题等,这并不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而遭受的事故伤害。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肚子疼是由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直接引发的,比如在工作场所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导致中毒进而出现肚子疼等特殊状况,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这种情况必须要有严谨的证据来确切证明因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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