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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偿责任

租赁合同无偿责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10-31 11:59:49 已帮助24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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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偿责任

租赁合同里,无偿与有偿在责任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对于无偿租赁合同,出租人并非毫无责任。

像需确保租赁物在交付时能正常使用,对于那些隐蔽的瑕疵,还有告知承租人的义务等。

倘若因出租人故意隐瞒重大瑕疵,给承租人带来了损失,即便租赁是无偿的,出租人也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承租人这边呢,要用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使用租赁物。

要是因为承租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那承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和有偿租赁相比,承租人在无偿租赁中的注意义务程度相对要低一些。

总的来说,无偿租赁的责任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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