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则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此不动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也归其个人债务。
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若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但要留意未还清贷款的承担问题,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并继续偿还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方式,以公平合理地解决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