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却未遵循相关程序,着实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与不良后果。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倘若员工未依照规定提前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像试用期需提前 3 日,转正后需提前 30 日等),进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比如招聘新员工所耗费的成本、对新员工进行培训的支出等相关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对员工自身而言,未走完离职程序,会致使工资结算、社保减员以及离职证明开具等事宜无法顺畅解决。
所以,建议员工赶紧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补办离职手续;而用人单位也应及时与员工展开协商,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倘若存在损失,可要求员工赔偿,但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