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父母切不可随意舍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乃是对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所需费用的坚实保障。
从子女权益的守护角度出发,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
即便父母间私下达成了放弃抚养费的约定,然而这种约定在子女有必要向未直接抚养一方主张抚养费的法定权利面前,是起不到对抗作用的。
就像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不断攀升,而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状况欠佳,难以独自承担这些费用时,子女完全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不过呢,倘若抚养方具备充足的经济能力来确保子女健康成长,并且在不会损害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双方是可以针对抚养费问题进行协商处理的,但这并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