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一审期间,倘若有向父母借钱用于看病的情形,这便会牵涉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事宜。
从法律层面来讲,因给父母看病而借的债务,倘若其是用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并且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在不存在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借款属于其个人单方面的赠与行为,亦或是属于不合理的支出,那么这种借款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离婚诉讼的一审过程中,一定要留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像借款的来源、用途的证明材料以及转账记录等。
倘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就必须共同承担;倘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就由借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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