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过失犯罪的前科并不会必定导致刑期的加重。
累犯指的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之后,在特定期限内又犯需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这类人应当被从重处罚。
而过失犯罪并不属于累犯的范畴。
不过,在具体的案件中,如果犯罪人之前的过失犯罪前科显示出其在履行注意义务等方面一直存在严重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情况,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把这当作一个酌情从重的情节来考虑。
但这并非法定的加重刑期的依据,而是基于对案件的综合判断,比如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性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