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主动离职时,年假情况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职工连续工作满 1 年及以上,就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主动离职时,若当年未安排休年假,需按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计算方式为: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 365 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再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然而,要是员工因自身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单位只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体现了法律在年假问题上对主动离职员工的合理规定,既保障了员工的休假权益,又考虑到了不同离职原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