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确定开庭时间得遵循相关诉讼程序规定的合理期限。
像在民事案件里,简易程序一般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普通程序则会提前五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之类的。
写开庭时间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具体的日期,也就是年、月、日都得写清楚,要是能精确到时分那就更好啦。
而且呀,这个时间得兼顾到各方的准备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
一旦确定下来并写入传票且送达给被告后,除非有特殊的法定事由,否则是不能随便更改的。
要是真的要更改,那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去通知被告,并且得给出合理的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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