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的范畴里,不存在强制第三方证人必须到庭作证的相关规定。
倘若第三方证人主动愿意到庭进行作证,并且其提供的证言经法庭仔细审查后被证实为真实可靠,那么这样的证言就能够当作判定案件的依据。
法庭会全方位地对证人的资格是否合法、证言是否真实、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符合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但是,要是证人不愿意出庭,当事人可以向法庭递交证人证言的书面材料等相关资料。
不过,这类证据的证明效力相对而言是比较弱的,很有可能会遭到对方当事人的质疑。
并且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法院也有权利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证人到庭接受询问,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