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诈骗案立案之后,存在两种可能的行动方式,要么先进行传唤,要么直接实施抓捕行动(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传唤作为一种侦查措施,其主要作用是让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这样能让侦查机关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倘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并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那么侦查机关往往会优先选择传唤的方式。
但要是有确凿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存在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再次进行犯罪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况,侦查机关就会毫不犹豫地直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将其抓捕。
而这一决策的做出,是综合考虑了诸多因素的,比如诈骗的金额大小、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以及掌握的证据情况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影响着侦查机关对具体行动方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