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名存折中的存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那些存入联名存折的款项,倘若源自这些共同收入,那么毫无疑问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存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又或是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特殊情形,便不属于共同财产。
倘若夫妻双方对联名存折财产的归属有特殊约定,比如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应按照约定来执行。
总之,对于夫妻联名存折中的财产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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