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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程序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程序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2-27 16:52:35 已帮助15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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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程序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2、宣读仲裁庭纪律。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1、宣布开庭2、当事人身份核对3、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4、申诉与答辩5、调查与质证。

三、庭审辩论阶段。

质证完毕,仲裁庭可休庭进行合议,确定辩论焦点。

恢复庭审后,告知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陈述辩论意见。

四、调解裁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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