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商解除合同这件事上,谁先提出确实存在一定差异。
从法律及实践角度来讲,倘若由用人单位率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通常得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这其实是对劳动者失业后的一种补偿举措,以缓解他们失业后的经济压力。
要是劳动者先提出协商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啦,要是双方另有约定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其他类型的合同中,谁先提出协商解除也会影响责任的分担。
先提出的一方可能在舆论或是商业信誉方面处于较为不利的境地。
并且,如果先提出解除却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给对方带来了损失,那很可能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比如因为提前解约使得对方为履行合同而已经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