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基于自身的案件排期来敲定开庭时间。
通常,法院需在立案后的规定期限内安排开庭,此期限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限制。
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便能审结;而普通程序的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要审结。
在确定开庭时间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送达情况、自身的案件数量以及法官的工作安排等。
倘若被告下落不明,那就得历经公告送达等特殊程序,这必然会对开庭时间的确定产生影响。
所以,绝不能轻易地认为离婚诉讼的开庭时间能按被告的时间来确定,它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确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