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第三人和动物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法律赋予被侵权人选择权,这样可使被侵权人获得法律救济、得到实际赔偿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