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通常是不可以被辞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一种保护条款。
然而,倘若女职工出现了诸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特殊情况,像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等,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在哺乳期遭遇辞退,女职工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等。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她们在工作与家庭之间能够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