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重婚,即有配偶之人再度与他人成婚,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却与之结为连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关系压根不被法律所承认,压根不存在所谓“重婚夫妻”享有合法权益的关系。
在这种非法的关系状态下所进行的所谓“性生活”,毫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正当性可言。
同时,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一旦被察觉,必然会遭受刑事处罚。
对于这种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规定的行为,绝不能对其进行美化,也不能去寻求所谓的合法性解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全力维护合法的婚姻关系,让婚姻在法律的庇护下健康、稳定地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