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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送达生效

仲裁裁决送达生效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10-31 21:39:40 已帮助29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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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送达生效

仲裁裁决书在作出的那一天便开始具备法律效力啦。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呢,是以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作为生效的起始点哦。

通常来讲呀,仲裁机构会依据当事人所约定的方式或者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裁决的送达方式。

要是直接送达的话,收件人签收的那一天就是送达生效的日子;要是通过邮寄送达,就以回执上所注明的收件日期当作送达日期,送达之后就生效啦。

当事人得留意哦,一旦仲裁裁决生效了,那可就有法律拘束力啦。

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能依照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当然啦,在某些特定的法定情形下,像仲裁程序违法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但这可不会影响到在正常情况下仲裁裁决的生效和执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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