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帮助需符合这些条件:其一,一方得生活困难。
所谓生活困难,就是凭借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准,像离婚后没住处这类情况也包含在内。
其二,这种生活困难得在离婚时就已存在。
要是离婚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出现生活困难,通常就不符合要求了。
其三,另一方得有经济负担能力。
倘若另一方自身也处于经济困境,没法提供帮助,那也难以满足离婚经济帮助的条件。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离婚时保障生活困难一方的权益,以此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保证其在离婚后还能维持基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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