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许可使用,依据法律直接规定,以特定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无需著作权人许可,却得向其支付报酬,还得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像报刊转载、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等都属于此类情况。
强制许可使用呢,是在特定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依情况,把对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该权利的使用者。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著作权人过度滥用权利,比如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特殊情况时,又或是为了公共利益等情形而设立。
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虽都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但在适用的情形以及申请程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各自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