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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管辖权

虚假诉讼的管辖权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10-31 21:35:34 已帮助20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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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管辖权

虚假诉讼管辖权确定,既遵循一般民事诉讼的规定,又有特殊考量。

级别管辖上,依据案件的标的额、性质等因素来确定由哪一级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方面,若是公民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在虚假诉讼案件中,若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最先立案的法院将取得管辖权。

而且在某些情形下,为了便于查明事实、纠正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案件的管辖可能会倾向于与虚假诉讼行为联系更紧密的法院,比如行为实施地的法院等。

这样的规定旨在更有效地应对虚假诉讼,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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